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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等

发布时间:2010-05-10 11:42:00阅读次数: 分享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等
吴邦国出席孟建柱受国务院委托作报告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

  ■要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制订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规划。

  ■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研究建立科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估机制。

  ■要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切实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要进一步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

    本报讯 记者徐灿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路甬祥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报告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说,道路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也是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200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制订、修订50多个地方法规、规章,60多个部门规章,150多个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推进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法制化;国务院安委会每年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公安部会同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形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合力;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努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加大安全投入,实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积极推进科技攻关,大力提高科技装备保障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在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力遏制。

  孟建柱说,尽管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工作上稍有放松,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就可能发生反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科学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路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要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继续开展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逐步向农村公路延伸。继续下大力气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注重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行人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公交专用车道(路)的建设。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修订完善相关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性能。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对违规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和治理。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坚持规划先行,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订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规划。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研究推广使用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在所有公路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上强制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变化和交通管理实际需求,研究制定交警警力配置标准和经费保障意见。针对交通管理工作高污染、高强度、高风险的特点,为一线交警执勤创造更好条件。

  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拖拉机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管理养护责任,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加大农村客运扶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针对事故高发、多发态势,对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研究增加拘留处罚措施,提高财产罚、资格罚幅度;同时,建议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并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加快修订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缺陷机动车召回的相关法规和措施。研究建立科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估机制,从制度、机制、措施、效果等方面科学设置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工作成效。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健全汽车生产及改装企业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车辆生产和管理信用体系,研究加强对专业运输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动态监管的措施。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要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入开展公路交通秩序示范创建活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切实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完善和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进一步加大公益宣传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转交通安全周刊2010年4月30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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