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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整治违法顽症 构建和谐交通

发布时间:2009-04-09 08:25:00阅读次数: 分享到: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从2月20日开始,安徽省公安机关统一开展了为期40天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重点查纠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省公安机关把警力、装备最大限度地投入到路面上,积极投入集中整治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据统计,全省共投入警力190381人次,出动警车66365辆次,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96843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77本,拘留611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48%%和51%%。

一、这是3月20日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中的一组镜头:

淮北市。晚8时30分。一辆桑塔纳轿车由淮海路成S形驶来,市交警支队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人赵某拦下,并请随警作战的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抽血化验,结果为141mg/100ml,达醉酒标准。根据规定,赵某被行政拘留,并暂扣三个月驾驶证,同时记12分。

亳州市。晚8时50分。海顿大酒店门前。执勤交警发现几名喝得醉醺醺的男子互相搀扶着走向一辆高档轿车,忙上前敬了个礼:“同志,酒后不能开车,请让没有喝酒的朋友来帮你们开车好吗?”一名正打开车门、准备往驾驶室钻的男子一愣,随即笑了起来:“感谢感谢,我知道你的好意。今天是周末,我们同学聚会,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我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今天吃饭的餐座上也有交警张贴的不要酒后驾车的提示牌。你们没有硬罚而是提前告知,我很服气。以后我不会酒后开车了。”

为加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全省公安机关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极大震慑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各地还普遍推行人性化管理,将宣传教育、安全提示与规范执法有机结合,将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张贴在酒店、饭馆的醒目位置,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醒驾驶人不要饮酒驾车。各地还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重点部署警力,对驾驶人酒后准备驾车的,讲明危害,强化教育,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

二、2月20日下午2时许,合铜黄高速公路庐江段。一辆用光盘遮挡住后牌照的黑色别克轿车以每小时165公里的速度向前狂飙,司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监控镜头早把这辆车拍了下来并上传到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经比对确认后,这起超速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被媒体公开曝光。

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以来,安徽省交警总队结合实际,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整治范围,全省各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民警利用路面巡逻车守点抓拍、路面固定雷达抓拍、在主线收费站和服务区设卡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到的遮挡号牌的机动车图片,均统一汇总至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由高速公路支队指定专人负责对上传图片逐一进行比对甄别,以确定并查处违法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关规定,对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驾驶人处50元罚款,记6分。同时,有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处。整治以来,全省已抓拍1000余辆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车辆。

三、“高速公路名称:旧名称‘合铜黄高速’,新名称‘京台高速’,路线编号G3;雷达设置点位:旧里程桩号84KM+200M,新里程桩号K1123+652。”这是3月13日省交警总队公布的该省境内全部124个高速公路测速雷达设置点的一个设置点位置。结合集中整治工作,为了适应即将施行的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近日,安徽省交警总队全面公开了境内高速公路“电子眼”位置,同时公布的还有该省境内全部省际暨重点路段公路卡口监控系统位置以及高速公路限速标准。

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已成为交通管理的一种重要执法手段。为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的程序,即将施行的《程序规定》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早在2007年,安徽省交警总队就在《关于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口头警告后教育放行和规范查处超速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需要在路肩上设置测速点的,应当在测速点前方2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00米。实施一年多来,收到了不错的社会效果。此次对境内高速公路、省际暨重点路段公路卡口监控系统位置的“电子眼”全部细化公开,是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营造和谐警民关系。

(转交通安全周刊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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